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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正式启动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
来源:市委编办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1-01-07 16:47:26     浏览次数:42404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市委编办正式启动202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抓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各市直事业单位报送范围、时间、方式和相关资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了年报的注意事项,最大限度地为事业单位提供帮助,切实提高了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明确细节报资料;进一步明确凡经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均应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报送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各事业单位须按照市委编办下发的《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保留的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未发生变化的单位,按照原登记单位报送,因事业单位改革中需要申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需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社会公示重监督;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结束后,该办将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内容和登记事项进行书面检查并适时开展实地核查。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内容虚假、失实以及存在其它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市委编办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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