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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县乡职责关系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0 17:35:57     浏览次数:18057

厘清县乡职责关系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中共运城市委编办副主任  刘学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行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关键一招。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最前沿的服务站,全149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科学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是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工作,多次深入乡镇(街道)调研,要求乡镇(街道)要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进一步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向基层政府延伸,填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空白201912月开始,运城市委编办围绕全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和全面部署,并对《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中的123项行政职权事项开展了全面摸底和研究审查工作,精准测算出各乡镇(街道)的承接率和县直职能部门下放率,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同意,将149个乡镇(街道)承接率低于70%的事项和13个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交由乡镇承担低于70%的事项从《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中剔除, 形成了《运城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96项)。截止今年1月底,各县(市、区)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公开发布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于今年2月份开始按照清单实施运行。

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实现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的重要路径。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市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为目标,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进行整合优化,将各类机构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将治理重心向乡镇下移,乡镇的机构、职能和人员得到明显加强。一些涉及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工作,乡镇(街道)需要和县直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但在共同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存在着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导致县乡两级在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问责责任界定不明等现象。为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职责关系,积极构建权责匹配、上下贯通的县乡权责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全面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县乡各自工作任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职责边界,着力构建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降格落实”“悬空落实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运城市机构编制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过依法公布权责清单,建立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等一系列措施,切实解决了属地管理简单化随意化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松绑。

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将基层政府权力转化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能力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满足的同时,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保障、更便捷的服务、更优质的社会资源。乡镇(街道)在经济和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城乡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治理能力水平是基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诉求能否得到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建立后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根本,及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只有这样,清单才能更加全面、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运城市机构编制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科学部署、加强指导,组织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出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及时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将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形式的行政职权赋予基层,保证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切实将基层政府权力转化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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