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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4 10:02:20     浏览次数:10864

根据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精神,运城市委编办积极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定与公布工作,切实解决县乡层级之间职责不清、任务下移、责任落实和属地管理简单化随意化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摆上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委编办召集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召开碰头会,明确了部门工作分工,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召集各县(市、区)委编办分管领导、股长,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推进工作会议,对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全面摸底统计,夯实工作基础。市委编办组织各县(市、区)委编办围绕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中的123项行政职权事项逐一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委编办形成了《运城市13个县(市、区)149个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摸底统计表》和《运城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征求县直部门意见统计表》,为推进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集中研究审查,形成清单目录。经过数据审核,149个乡镇(街道)承接率高于60%的事项共119项,高于70%的事项共96项;13个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交由乡镇承担高于60%的事项共122项,高于70%的事项共117项。在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意见基础上,经市委领导同意,将承接率低于70%的事项和县(市、区)职能部门同意交由乡镇承担低于70%的事项从《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中剔除,初步形成了《运城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96项)。

四是编制公布目录,实施照单运行。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在《运城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的基础上,参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省级参考目录123项之外的权力事项也可纳入)编制权责清单。截止2020年1月底,各县(市、区)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公开发布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于2020年2月份开始按照清单实施运行。

五是加强调研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对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通知》,成立调研指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进行调研。在全市范围推广河津市、垣曲县、新绛县建立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经验做法,并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进一步推动《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六是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全面完成。市委编办成立工作组,对13个县(市、区)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面反馈意见,并形成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1月底,13个县(市、区)“两图”均已编制完成,并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中需要县、乡两级共同配合的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已明确,《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均已制定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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