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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3 17:19:07     浏览次数:13504

来源:2015-11-25 16:54:22 日期:2015-11-25 16:54:22 点击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3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14〕44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运办发〔2014〕43号),设立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
  2.将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属市政府办公厅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兄弟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统一刻制、颁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的印章。
  (十一)负责政府法制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
  (一)办公室 编制4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职数2名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制8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6名,职数2名
  指导、监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保障市政府的应急联络畅通;组织编制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三)秘书一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监察、审计、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文电、督查调研等工作。
  (四)秘书二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财税、金融、编制、民政、司法、粮食、供销、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五)秘书三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农业、发改、商务、开发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六)秘书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科技、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七)秘书五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工业、安全、环保、人社、统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八)秘书六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公安、住建、交通、国土、人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九)秘书科 编制4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职数2名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文电收发运转、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文印、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统一刻制、颁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的印章。
  (十)会议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办理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会务工作,编写会议纪要;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
  (十一)督查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市委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市长信箱”有关事宜。
  (十三)法制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十四)行政复议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处) 编制2名,职数1名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五)研究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及整理工作;指导、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编报工作。
  (十六)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七)人大政协联络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八)内务科 编制4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职数2名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厅后勤、财务、资产、保卫等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党委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市政府机关党委和办公厅党总支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监察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53名,工勤人员编制为12名(使用市政府办公厅的原50名行政编制和12名工勤人员编制,另从市直调整增加3名行政编制)。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5名,办公厅副主任3名(副主任可由副秘书长兼任),纪委书记1名;科级职数21正4副。
  五、其他事项
  (一)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市金融服务中心划归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管理。
  (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将原事业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三)新成立的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厅下属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技术中心承担。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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